重塑公众主体地位:地方政府绩效评估之主体构建问题
公众作为评估主体在政府绩效评估中越来越得到重视,这与绩效评估的“民众本位”的价值取向是一致的。但是,在中国政府的“自上而下”绩效评估模式下,“民众为本”的价值并没有完全落实,价值选择的偏差也导致地方政府绩效评估理性选择存在偏差。因此,我们有必要重塑绩效系统中的公众评估主体地位。公众作为评估主体有着明显的优势,但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和挑战。为了重塑绩效评估中的公众的评估主体地位,需要从制度和技术的层面再造公众评估政府的流程,以使得公众参与政府绩效评估更加客观有效。
地方政府、绩效评估、公众参与、评估主体
D601(政策、政论)
中山大学“211工程”三期行政改革与政府治理研究“中国公共行政精品培育”项目、中山大学“985工程”三期建设项目和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
2012-09-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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