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型政府建设的浙江经验
与市场化进程和社会治理体系发育互动演进的政府改革是"浙江模式"的重要组成部分。浙江服务型政府建设包含三个层面的内容:转变施政理念,实现从"发展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推进制度建设,实现从政府职能"重新定位"向"全面履行"转变;创新政策工具,实现从公共服务的"单一供给模式"向"复合供给模式"转变。但浙江服务型政府建设仍然面临着深入推进的现实困境。当前我国的权力配置结构未发生重大调整,地方政府行为逻辑未发生实质性转变,是服务型政府建设推进艰难的重要原因。在法治的框架下,以调整政府层级间关系为突破口,建立"混合型行政管理体制",增强地方政府自主性,加强社会问责,确保政府职能全面履行,是服务型政府建设的重要路径。
服务型政府、浙江模式、混合型行政管理体制
D035.5(国家理论)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政策选择研究”09CZZ026;教育部博士点基金项目“县级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测度、影响因素与实现机制研究”200803350112
2012-05-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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