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乡分权”改革:成都经验及其普遍性分析
乡镇体制改革频率密集但成效不彰的症结在于县乡分权的程度不够。因此,要实质性地推进乡镇体制改革就必然要推进县乡分权。要实现县乡分权,就必须减少县级政府及其部门对乡镇的考核,增强乡镇机构和职能设置的主动性和独特性,保障乡镇财政的稳定性和独立性,增强县级政府及其部门直接管理和服务基层的能力以及推进事业单位和公共服务体制的配套改革。本文基于对成都市县乡分权改革的考察,提出了县乡分权的核心内容和基本框架。
县乡分权、乡镇改革、行政体制、成都市
D035.5(国家理论)
2011-09-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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