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政府道歉规范的制度变迁及其特征分析
通过对我国各级政府在2003-2009年间颁布的23项政府道歉制度进行分析.可以发现目前政府道歉与政府问责之间关系混乱,甚至存在以道歉代替问责的现象;而在具体的道歉行为及内容规范中,现有的政府道歉制度则存在着政府道歉的行为人承担、道歉意愿的被动督促、道歉启动机制的结果导向等特征.这使得目前我国政府道歉的效用低下、形式化严重,并因不规范的政府道歉而造成对于道歉对象的二度伤害而加深社会矛盾.因此,应从道歉目标、道歉启动机制、道歉行为机制和评价机制等多个方面,继续深化针对政府道歉的制度创新.
政府道歉、制度变迁、特征分析
D631.12(国家行政管理)
2012-01-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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