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型社会"制度性风险"治理的理论演进及其路径选择
转型社会由于"制度失灵"的客观存在,使得"制度性风险"的治理成为理论研究的焦点.公共利益理论希望确证普适性的"公共利益"来消解制度性风险的潜在损失,但却缺乏具体路径;街头官僚理论强调以程序制衡来克服自由裁量权对公共利益的侵蚀,但却缺乏具体措施;多中心治理理论则因过于强调政府分权的逻辑功效,使其制度安排存在"无序地方主义"的潜在危机.走向公共治理的制度创新,需要凭借公共领导权威,将技术官僚的政策分析和第三部门的风险救治能力转化为生产结果,从而使消解"制度性风险"的路径,在"弃官僚制权力目的中心"与"立官僚制权威手段中心"之间构建兼具制度目标生成和制度执行绩效的"区别式组织"治理模式.
结构性风险、制度性风险、区别式组织
D035(国家理论)
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项目"城市化进程中公共物品的地方政府供给能力建设研究"NCET-08-0924;广东省"十百千工程"省级优秀人才培养项目"公共安全中的群体性事件及其应急制度研究"GBS10-14
2012-01-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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