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绩考核体系与法律监督能力长效机制建设——以山东省邹城市为例
@@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基层人民检察院是人民检察院整体工作的基础,是党通过司法途径保持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桥梁和纽带.强化法律监督能力是实现基层人民检察院科学发展的动力之源,构建强化法律监督能力长效机制是提高法律监督能力的根本保障.邹城市人民检察院作为高检院确定的"全国基层检察院规范化建设示范院",近年来,按照"争当基层检察院建设排头兵,争创全国模范检察院"的工作目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研究法律监督能力建设的特点和规律,结合实际,以建立和完善落实科学发展观政绩考核体系为总抓手,积极探索和推进强化法律监督能力长效机制建设,有效推进了业务建设、队伍建设和检务保障建设,取得了扎扎实实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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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63;DF8
2012-01-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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