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度分权的美国联邦政府如何实行对全国的有效管理(下)
@@ (接第6期)
(三)分工合作、独立运行的政策和法律执行机制
和单一制国家不同,美国联邦的法律和政策不是通过州和地方政府层层贯彻执行的,而是由联邦政府设立自己的独立机构负责执行的.这样在美国,联邦和州有着各自互不隶属、各自独立的行政执行系统.各个行政系统之间互不隶属,各自独立地服从、服务于自己的立法机构,服从、服务于各自的公共政策目标.在这种体制下,州和地方政府及其行政机构对联邦的法律只有不违反、不抵触、不越权的义务,而没有直接执行的职责.联邦法律由联邦机构负责执行.这种体制的设计是建立在联邦与州的冲突假定基础上的,最大的优点是能够保证联邦的法律在全国一体遵行,不受州的利益左右.
美国联邦政府、有效管理、Effective、政策和法律、行政机构、地方政府、行政系统、单一制国家、直接执行、执行系统、执行机制、政策目标、体制、联邦机构、立法机构、服务、分工合作、独立运行、职责、义务
TU5;TN9
2012-01-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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