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以公益性非营利组织为重要合作伙伴
"政府失灵"的存在,使得引入市场机制以帮助政府实现公共品的有效供给成为必须.政府购买是公共品市场化提供的重要方式.非营利组织的"非分配约束"特征使其具有提供公共服务的天然优势,它们提供的公共服务能够满足公共需求的多样性与异质性,是政府有力的公私合作伙伴.在中国,尽管公共服务很难量化并且种类很少,但北京、上海等地仍出现了政府积极探索向非营利组织购买公共服务的案例.在政府购买服务过程中,暴露出社会大环境有待成熟、非营利组织能力不足、相关法律制度不健全的问题.建议政府应以公益性非营利组织为依托,加大购买力度,加强财税政策支持,同时非营利组织也应不断提升自身能力.
公共服务、非营利组织、政府购买
D035(国家理论)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基金项目"公共财政支持民间组织政策研究"YJ602
2012-01-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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