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治理中的责任性研究
全球治理兴起于20世纪90年代,其主要特点在于治理主体的多元化,这给全球治理中的责任性问题带来了挑战.本文基于对治理视域中的责任性内涵的界定,探讨了目前对全球治理参与主体进行规制的两个工具:市场压力和内部规范.市场压力可以迫使参与主体,尤其是跨国公司遵守公共责任;参与主体通过自我反省.可以通过自我调节使其行为与其内部规范保持一致.最后,本文指出这两个工具发挥作用的一个前提在于透明性,只有保证参与行为的透明性,才能有利于外部及内部行为者的监督.同时,也指出了这两种工具存在的缺陷.
全球治理、责任性、市场压力、内部规范、透明性
D035(国家理论)
2012-01-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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