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权的相互制衡是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关键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历次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都取得了一些阶段性的成果,但有些根本性问题依然没有得到有效解决.究其原因,笔者以为,改革中政府职能调整是手段,建立高效、优化、负责的服务型政府是目的,而唯独缺乏的是条件,即没有相互制衡的预算权,这样就不可能使得这些改革成果得到巩固,也不可能真正建立决策、执行和监督相互制约的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
预算权、相互制衡、行政管理体制、大部制
D630(国家行政管理)
2012-01-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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