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782/j.issn.1006-0863.2008.11.025
长三角一体化进程中地方政府行为选择——以江苏为例
随着我国对外开放政策的逐步深入,长江三角洲地区成为亚太地区最具活力的经济增长极和中国融入世界经济竞争的最具实力的中心区域.但是,沪、苏、浙等地方政府行为的选择与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战略目标是相矛盾的.文章基于区域经济发展的视角,分析了空间统筹布局、基础设施建设、跨区域的环境综合整治、土地资源协调和产业发展协调对地方政府积极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协调发展进程的作用机制和影响,并在此基础上以江苏省为例提出了地方政府所应该选择的正确行为.
长三角一体化、协调发展、地方政府行为
D035.5(国家理论)
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课题04EYB027;南京审计学院课题NSK2006/B24
2012-01-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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