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782/j.issn.1006-0863.2008.01.006
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几个问题(下)
@@ (接本刊2007年第11期)
(三)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查有哪些制度
为了处理好公开与保密的关系,使政府信息公开立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规相衔接,达到既要保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又能防止出现因公开不当导致失密、泄密而损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影响社会稳定和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问题,<条例>建立了相应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这项制度主要包括……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信息公开立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公开审查制度、他组织、社会稳定、权益问题、经济安全、国家安全、公民、公共安全、法人、知情权、泄密、衔接、失密、侵犯、关系、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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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1-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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