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782/j.issn.1006-0863.2005.09.028
行政司法与国家改革
@@ 法国存在着两个审判机关体系:一个专司行政案件,另一个则专门处理私法人之间的争议.这种司法机关的双元模式是基于法国大革命时期确立的行政权和司法权分立原则而形成的.行政司法擅于自我调整以回应社会新的期待,面临行政改革局势尤其是地方分权制度的新局势,它正成为国家改革的一个因素.
行政司法、国家改革、法国大革命时期、自我调整、行政改革、行政案件、司法机关、审判机关、局势、分权制度、元模式、行政权、私法人、司法权、争议、体系、社会、分立、处理
D92;D9
2012-01-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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