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782/j.issn.1006-0863.2004.03.024
当代中国行政结构扁平化的战略构想--以市管县体制为例
宪法规定的中国行政层级为中央-省-县-乡(镇)四级,但实际运行层级为中央-省-市-县-乡(镇)五级.不仅与法律相悖,而且与效率相左.其在城乡一体化、权责配置、组织规模和行政成本等方面所暴露出的种种弊端,已成为行政改革的严重障碍.经济的市场化、信息的网络化、管理的现代化为行政结构的扁平化提供了理论基础和现实条件.通过增加省级数量,改革市管县体制,市县分治,构建省直接管理县(市)的少层次大幅度的、扁平化的公共行政体制,应成为当前我国行政体制改革的战略选择.
行政结构、市管县、行政区划、行政体制改革
D035(国家理论)
本成果系2001年国家社科规划基金项目"构建省直接管理县市的公共行政体制"01BZZ011
2012-01-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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