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临床试验受试者损害保险赔(补)偿制度研究
目的:明确临床试验各方主体对于在我国推行受试者损害保险赔(补)偿制度的需求,并以此为依据,对制度的构建提出建议.方法:通过文献研究和实证研究相结合的方式,基于国内现状,采用问卷调研方式,就受试者损害的保险赔(补)偿制度在我国的需求情况,对临床试验中各相关主体展开调研,并运用描述性统计方法对调研结果进行分析.结果:被调研者认为在我国推行临床试验损害保险制度确有必要.结论:在保险制度构建过程中,应强调法律对保险制度的强制作用,明确保险赔偿的范围及层级化赔付流程,探索增设特定保险业务的渠道.
临床试验、受试者、责任保险、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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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969(药理学)
2016-10-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1881-18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