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药企业药品上市后安全政府监管适度性分析
制药企业药品上市后安全政府监管存在适度性,应对监管概率与监管强度做其研究与分析.本文通过博弈模型和成本效益函数分析,深层次的阐述药品生产企业对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的动力与阻力,探究政府对药品上市后安全监管的适度性.应加强对药品生产企隐瞒药品安全信息行为的处罚力度,控制监管成本,建立对企业激励相关措施等,提高政府对药品上市后安全监管的效率.
药品生产企业、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博弈分析、成本效益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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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95(药事组织)
2014-12-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2593-2596,2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