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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321/j.issn:1003-3734.2001.02.027

"入世”与我国医药行业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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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界贸易组织(WTO)把知识产权、货物买卖、服务贸易并列,作为该组织的三大支柱,所 以我国的“入世”问题就与知识产权保护密不可分。现将从4个方面对“入世”与我国医 药行业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与对策谈些自己的理解与看法。 1 “入世”、市场竞争、技术创新与知识产权保护之间的关系   我国加入WTO后,国家不再实行高关税政策,进口药将冲击我国医药市场,市场竞争将更加 激烈。老产品竞争的是显性市场,各厂家只是争夺现有产品市场所占的市场份额,而现有市 场不管多大,也是有限的。要想得到一个新的百分之百的市场,只有创新。然而 创新后会有许多的仿制者瓜分市场。为了保证创新成果能在一定时期内独占市场,获得最大 的经济效益,就必须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换言之,如果我们不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创新 再多也只是“为他人作嫁衣”,这种赔本的买卖将会使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走入绝路。   所以“入世”后,要想利用创新赢得市场,必须依赖知识产权保护。从技术创新的角度来看 ,专利是世界公认的技术创新的一个标准。虽然知识产权还包括著作权、商标、技术秘密、 厂商名称、服务标记、原产地名称等,但专利的地位举足轻重。 2 “入世”后外国制药企业在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将得到加强   一是因为我国政府已承诺,二是因为WTO的重要协议《与贸易(包括假冒商品贸易)有关的 知识产权协议》(即TRIPs)中,提出了保护知识产权的基本原则,把贸易与知识产权保护 绑在一起,使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力度加大。如:①最惠国待遇原则,把国际贸易中对有 形商品的贸易原则延伸到知识产权保护领域。②透明度原则,其目的是防止缔约方之间出 现歧视性行为,便于各方对相互保护知识产权的措施尽快了解,以便加强保护。③争端解 决原则,将解决贸易争端的规范程序直接引入解决知识产权争端,可以利用贸易手段,甚至 交叉报复手段确保知识产权保护得以实现。 3 我国医药行业知识产权保护现状   所有的医药产品可以分为3大类:①我国有外国也有的,例如现在我国生产的老药,主要 是化学合成药及生化制品;②我国有外国无的,例如我国的中药制剂;③外国有我国无 的,例如外国研制的在我国获得专利保护的新药,如罗格列酮。下面来分别讨论这3类药及 “入世”后市场是否会受到进口药品的冲击。 3.1 我国有外国也有的化学合成药及生化制剂 这些老药外 国能生产,我国也能生产。一般认为我国的生产成本低,外国成本高,即使关税降低,也不 会对我国市场有太大冲击。其实不尽如此。我国周边地区及东南亚有些国家的劳动力成本比 我们更低,且某些方面的科技水平并不低。比如印度,跨国公司很可能在那儿生产,然后进 口到我国。我国制剂工业落后,毕竟患者吃的是药品,不是化学制药原料,尽管老药大家都 能生产,但由于制剂水准低,制剂品种少,患者也会选择外国产品。   这些老药不可能在我国获得化合物专利,因为1993年1月1日之前我国不保护化合物,专利要 求新颖性,公开了就失去了新颖性,这些化合物在1993年之前均已公开,所以不可能获得我 国专利保护。可能有少数工艺专利、制剂专利或新配方、新用途专利,这些工艺、制剂、配 方、用途专利中,中国人申请的占了相当比例。而外国制药企业这些专利虽然也很多,但大 多没有到中国来申请。其原因主要是与化合物专利相比较,保护面比较窄;另外工艺专利侵 权取 证困难。因此没有到中国来申请的或申请了中国专利局没有批准授权的,中国不保护,任何 人都可以无偿使用。 3.2 我国有外国无的,例如我国的中药制剂,我国获得专利保护的新药[ ST  一般认为中药是我国的强项,“入世”是走向世界的机遇。这个问题应分开来 看:中医中药是我国宝贵财富,是我国的强项,但在工业化的中药制剂即中成药方面,我国 并没有太大的优势。有报道说:世界上中成药贸易额达80亿,日本汉方药占80%,我国仅占5 %。即使“入世”后享受最惠国待遇,如果中成药的质量指标、主要成分类别不清楚,很难 通过国外药政部门的审查进入世界市场,国内原有市场份额能否保住都成问题。   自从1985年4月1日中国实施专利制度以来,我国申请了大量的涉及中药的专利。但是,这些 专利有2个特点:从申请的主体上来看,申请人大都为自然人,即个人申请,单位申请少; 从申请的客体即技术内容来看,大部分仅是中药配方,创造性不高。涉及有效成分、有效部 位的中药专利相对比较少,申请外国专利的更少。“入世”后,即使中成药制剂达到较高 水准,获得比如美国FDA的批准可以进入美国市场,但是你没有在美国申请并获得专利,你 的中国专利不能保护你在美国的市场,所以你仍不能占领美国市场,外国企业仿制起来水平 也不比我们低。

入世、医药行业、知识产权保护现状、专利保护、市场竞争、中药制剂、贸易、技术创新、中国、中成药、生产、化合物、保护知识产权、最惠国待遇原则、美国、化学合成药、制药企业、市场份额、老药、知识产权争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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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951(药事组织)

2004-01-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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