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4109/j.cnki.xyylc.2017.09.001
妊娠期的抗凝治疗
风湿性心瓣膜病安置机械瓣和中高危持续性心房颤动是育龄妇女使用抗凝药物的最主要心血管疾患.妊娠期使用抗凝药物要考虑妊娠期凝血功能变化、抗凝药物的药动学变化、药物对胎儿的影响、分娩时母婴出血的危险等.妊娠1~3月不建议使用华法林,而使用低分子肝素须加强监测.新型抗凝药物对胎儿的影响尚不清楚.
妊娠、华法林、肝素、低分子量、抗凝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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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973.2(药品)
2017-11-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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