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业消保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一、基本架构
银行业消保的监管部门原主要为人民银行及分支机构、银监会及分支机构、保监会及分支机构.保监会于2011年10月14日率先设立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局,人民银行于2012年设立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局,银监会于2012年11月设立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在各自领域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职能,对银行业消保实施监管.它们的分支机构也相应成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处,对所在地银行业消保实施监管.
根据2018年3月公布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国家组建银保监会,不再保留银监会、保监会,原银监会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原保监会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局由此重组为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它们的分支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处也进行了合并.
2021-09-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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