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未履行短信提醒义务造成客户资金损失扩大的案例分析
一、案情基本情况及分析
2011年11月6日,原告曾某在被告工商银行中山小榄梅花洞支行开设借记卡、设置密码、注册电话银行、预留手机号码并开通余额变动短信提醒功能(每月缴纳费用2元),未注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
2018-10-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68-71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2018-10-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68-71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