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运用信用卡案件新司法解释的思考
近年来,针对银行卡的金融犯罪案件层出不穷,特别是信用卡风险犯罪问题日益突出,严重扰乱了经济金融秩序,给发卡机构和持卡人造成了巨大损失.为有效防范和打击信用卡犯罪,2009年12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9〕19号,以下简称“信用卡案件新司法解释”),明确了相关信用卡犯罪的量刑标准,解决了近年来关于信用卡犯罪的一系列疑难法律问题.然而,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组织对全区发卡、收单机构和部分持卡人进行抽样调查发现,信用卡案件新司法解释发布一年多以来,在引起社会关注的同时,尚未得到有效运用,仍需要进一步提高社会的认知程度和从业人员的掌握程度,使之成为防范和打击银行卡犯罪的有力法律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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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F23
2011-12-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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