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3370.2005.15.007
中国信息化国研报告(二)建立社会信用体系所需要的法律框架及立法建议(2)
@@ 一、制定规范信息服务机构的法律法规为降低交易中蕴藏的风险,各交易主体都在不同程度上收集交易对象的信息,但是交易主体收集交易对象的全部信息既不经济,也不可能,这就在客观上出现了各种信息服务机构,它们专门收集信息,并提供给需求者,供其决策参考.信息服务机构的出现为降低交易风险和交易成本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由于信息服务机构以盈利为主要目的,为了向委托方提供更有价值的报告或者为了更好地开拓市场,增加销售额,信息服务机构在实际运作中容易产生道德风险.
中国、信息化、报告、建立社会信用体系、法律框架、信息服务机构、交易成本、收集信息、道德风险、开拓市场、决策参考、法律法规、对象、有价值、需求者、销售额、委托方、不经济、盈利、规范
F2(经济计划与管理)
2006-04-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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