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医师执业注册和管理方式改革
2015年5月26日,广东省卫计委批复同意深圳市卫计委提出的推动医师执业区域注册、完善契约管理和诚信执业制度、加强行业自我管理的措施.据悉,根据《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医师执业注册和管理方式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2015年7月1日起,在深圳市、区卫生行政部门注册的临床、口腔、中医、公共卫生类医师(含执业助理医师,以及取得深圳市核发的《港澳医师短期行医执业证书》或《台湾医师短期行医执业证书》者,可以在全市所有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执业,实现统一注册,全市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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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8-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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