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7844.2021.z1.028
建立系统全面的大数据治理体系
随着大数据作为战略资源的地位日益凸显,人们越来越强烈地意识到制约大数据发展最大的短板之一就是数据治理体系远未形成,如数据资产地位的确立尚未达成共识,数据的确权、流通和管控面临多重挑战;数据壁垒广泛存在,阻碍了数据的共享和开放;法律法规发展滞后,导致大数据应用存在安全与隐私风险等.上述种种因素,制约了数据资源中所蕴含价值的挖掘与转化.其中,隐私、安全与共享利用之间的矛盾问题尤为凸显.一方面,数据共享开放的需求十分迫切.近年来,人工智能应用取得的重要进展,主要源于对海量、高质量数据资源的分析和挖掘.而对于单一组织机构而言,往往靠自身的积累难以聚集足够的高质量数据.另一方面,数据的无序流通与共享,又可能导致隐私保护和数据安全方面的重大风险,必须对其加以规范和限制.
2021-10-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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