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7844.2021.09.005
以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防护筑牢网络安全之基
2021年7月30日,国务院正式颁布《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作为《网络安全法》的重要配套法规,《条例》突出维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在经济、政治、社会中的价值定位,确立了我国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范围和保护工作原则目标,理清了监督管理体制,完善了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认定机制,明确了运营者责任义务,正式开启了我国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的新格局.
一、《条例》出台意义重大
当前,随着数字化发展的不断深入,国家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已被视为国家的重要战略资源,面临的网络安全形势和外部环境复杂多变.一方面,美国将我国视为网络空间主要战略对手,中美网络博弈日趋严峻激烈,新技术新应用发展迅猛,安全风险错综交织,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面临的安全风险和隐患愈加突出.另一方面,由于历史和现实原因,我国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和核心要害部位仍大量使用国外信息技术产品和服务,一旦发生重大安全事件,将产生巨大的破坏力和杀伤力,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危害国家政治稳定.加强国家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已成为新形势下切实维护国家网络安全的迫切需要.
2021-12-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2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