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7844.2020.06.009
“两会”代表委员建言
全国政协委员、国务院参亭甄贞疫情之下更需加强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即使在疫情之下,公民个人信息的收集也应遵循最小必要原则.相关部门应当明确线上线下为防控疫情收集公民个人信息的范围,严格挂钩疫情防控目的,凡非疫情防控所必需的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得收集.应建立公民个人信息定期清理机制.具体可参照档案保存的管理模式,明确疫情防控期间收集的不同类别个人信息的保管期限,对于期限届满的个人信息,由相关负责人员及时运用删除数据库、销毁纸质文档等方式予以清除,降低信息保管成本和泄露风险.对于违规披露或者故意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应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严惩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违法行为.
2020-08-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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