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7844.2019.01.031
数据隐私保护新思路:从依赖他方到自主可控
数据隐私保护日趋重要.本文从数据主体权利入手,讨论了数据主体权利与数据财产权、商业秘密权、数据主权等数据权利之间的冲突,指出为解决这些冲突,一种思路是在立法上划清不同权利的边界或明确不同权利的主张次序,但立法相对繁琐与复杂,且各种数据权利的确立本身就存在着很多争议,而若依靠匿名化技术,则更能直接、有效地实现数据隐私保护和数据应用之间的平衡.然而,在传统的中心化模式下,由于技术不对等,个人用户在企业面前处于弱势,企业自身又没有内在激励对个人数据进行"匿名化"处理,从而造成了个人与企业在数据权利之间的冲突无法得到真正解决,个人隐私被侵犯事件屡屡发生.
2019-04-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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