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7844.2018.07.017
欧盟GDPR:数据跨境流通国际攻防战
一、GDPR特征分析
理解欧盟《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需要将其放置在欧盟的网信行业总体发展状况和政策导向的背景之下.从欧盟数据整体政策看,GDPR基本上延续了1995年《数据保护指令》(Data Protection Directive),即1995年《指令》的思路,同时表现出与当前欧盟的法律生态、经济业态和技术特征的新的契合.首先,就法律生态而言,欧盟已经从政策-立法-执法-司法四个维度,建立起较为严密的立体式人权保障体系,在此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个人信息保护机制同样表现出四个层面的闭环衔接.其次,就经济业态而言,欧盟主要作为信息技术服务的消费方而非提供方,大型网络或信息技术产业发展较慢.第三,就技术特征而言,欧盟原有个人数据保护规则体系受到新技术冲击严重,这与其境内信息技术发展相对滞后的现状形成鲜明对比.基于以上三个层面,GDPR呈现出以下五方面的特征.
2018-08-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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