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空间的法律属性困境与信息安全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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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674-7844.2015.05.053

网络空间的法律属性困境与信息安全立法

引用
信息安全立法与网络空间的法律属性<br>  信息安全立法属于国内立法,它在哪些领域生效,也就是它的效力边界问题,是信息安全立法急需解决的一个难题。而信息安全立法调整的空间就是信息网络,所以追根溯源,还是要弄清楚一国的信息网络边界到底在哪里。众所周知,信息网络具有的跨界性和虚拟性的特点,使网络空间很难适用传统的领土概念。国家的领土主权是指国家在其领土范围内享有的最高的排他的权利,包括自然资源所有权和属地管辖权,而国家主权是指一国对其管辖区域所拥有的至高无上的、排他性的政治权力。虽然网络空间不能被视为领土,但是国家依然可以对其享有国家主权,并且网络空间具有主权已经达成共识。那么网络空间的哪些部分属于一国主权范围,国家有权实施立法管辖,哪些部分不属于一国主权范围,国家又有什么权利,这些问题是支持信息安全立法有效的基本法理。

信息安全立法、法律属性、网络空间

TP309;D923;G206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陕西省博士后科研项目

2015-06-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9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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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信息安全

1674-7844

11-5898/TP

20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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