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7844.2015.04.007
地区动态
3月18日,首都之窗发布《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北京的政府网站原则上至少每周更新一次,同时,对于舆论关注的社会热点,依法按照程序第一时间通过政府网站发布信息。对内容更新不及时、信息发布不准确、意见建议不回应的政府网站,相关部门将予以通报或通过媒体曝光。对于官方网站发布的内容,各区县、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进北京:规范政府网站建设<br> 一步强化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审核和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机构,落实审查责任,做到审查工作有领导分管、有部门负责、有专人实施,确保“先审查,后公开”。对拟发布的文字、图片等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进行保密审查,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在政府网站发布。同时,政府网站要加强与市民的互动交流。收到网民意见建议后,应及时予以回复。
政府网站、网站发布、意见建议、信息发布、网站信息、北京、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网站建设、实施意见、审查责任、审查机制、审查机构、内容建设、内容更新、互动交流、规范政府、发布信息、保密、强政府
TP3;TP2
2015-05-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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