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7844.2013.01.009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
为了保护网络信息安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首次以立法的形式对保护网络信息安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为互联网企业提供了净化网络环境、提高优质服务的坚实保障。这些规划和政策法规,必将有力促进我国互联网健康有利发展。对有违反本决定行为的,给予相应的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网络信息安全、合法权益、互联网企业、信息保护、组织、政策法规、优质服务、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网络环境、民事责任、民事权益、决定行为、国家安全、公民、公共利益、法人、法的形式、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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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9-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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