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法》修订版:网络运营商应配合泄密调查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674-7844.2010.05.008

《保密法》修订版:网络运营商应配合泄密调查

引用
4月29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在北京闭会。会议表决通过了修改后的《保守国家秘密法》。该法明确了定密权限,并规定机关、单位应当定期审核所确定的国家秘密,对在保密期限内因保密事项范围调整不再作为国家秘密事项,或者公开后不会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不需要继续保密的,应当及时解密。

保密法、修订版、网络运营商、泄密、保守国家秘密法、全国人大常委会、事项范围、会议、国家安全、保密期限、危害、审核、权限、解密、机关、单位、闭会、北京

D92;D9

2014-09-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页

11-11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中国信息安全

1674-7844

11-5898/TP

2010,(5)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