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760/cma.j.issn.1674-6554.2018.03.002
不同受访者对自杀行为原因的判断
目的 探讨不同群体对具体自杀行为原因的判断有何不同.方法 共120例自杀未遂和151例自杀死亡案例纳入本研究.每个案例都有一位同吃住家属和一位其他亲友接受访谈,自杀未遂者本人也接受访谈.访谈中要求受访者(自杀未遂者、家属、其他亲友)独立对该自杀行为发生原因进行判断,并评估案例对象实施自杀行为前1年的生活事件和前1个月的抑郁症状.结果 自杀组家属有31.2%将自杀行为归因于躯体疾病,15.6%归因于家庭纠纷,7.8%归因于情绪低落;而其他亲友有24.8%、28.4%和13.5%将自杀归于上述三类原因.家属低估家庭纠纷在该次自杀行为中的作用(x2=11.17,P<0.01),其他亲友低估躯体疾病在自杀行为中的作用(Fisher精确检验,P<0.01).自杀未遂组中61.2%的未遂者本人、60.5%的家属、69.2%的其他亲友将自杀行为归因于家庭纠纷;10.3%的本人、11.4%的家属和3.4%的其他亲友归因于躯体疾病,其他亲友低估躯体疾病在自杀行为中的作用(Cochran Q=12.80,P<0.01);仅有4.3%的本人、2.6%的家属和2.6%的其他亲友归因于情绪低落.未遂组有29例自杀未遂者本人、14例家属和9例其他亲友报告了未遂者有5个或以上的抑郁症状,但分别只有1例、1例和0例认为抑郁是自杀行为主要原因.自杀组有45例家属、49例其他亲友报告了死者有5个或以上的抑郁症状,但分别只有6例和10例认为抑郁是主要原因.认为家庭纠纷是主因的受访者在访谈中报告的家庭类生活事件急性应激强度较高.结论 所有受访者都低估抑郁对自杀行为发生的作用,有关抑郁的健康教育是自杀预防工作的重要内容.家庭纠纷类生活事件是我国自杀行为的重要诱发因素.
自杀、自杀未遂、归因、抑郁、生活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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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81371501;北京市卫生系统高层次卫生技术人才培养计划2015-3-111National Natural Science Foundation of China81371501;Beijing Municipal High Rank Health Researcher Training Program2015-3-111
2018-05-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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