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760/cma.j.issn.1674-6554.2015.04.018
人格在个人可支配收入对已婚女性抑郁症患者影响的调节作用
目的 探讨个人可支配收入对女性抑郁的影响,检验人格对个人可支配收入和女性抑郁间关系的调节作用.方法 采用人口学调查表、抑郁自评量表(SDS)和艾森克人格问卷简式量表(EPQ-RSC)对139例已婚女性抑郁症患者进行施测.结果 个人可支配收入[(2486.33± 1102.18)元/月]对SDS得分[(72.41±10.18)分]有显著的负向预测作用(β=-0.669,P<0.01).个人可支配收入与内外向、神经质的交互作用显著(β=0.142,P<0.05;β=-0.232,P<0.01).偏内向组、偏外向组、高神经质组中,个人可支配收入均能显著预测女性抑郁(β=-0.397,P<0.05;β=-0.452,P<0.05;β=-0.553,P<0.01);而低神经质组中,婚姻质量对女性抑郁的预测作用不显著(β=-0.349,P>0.05).结论 个人可支配收入可以显著地负性预测女性抑郁,内外向、神经质在个人可支配收入与女性抑郁的关系中起显著的调节作用.
收入、抑郁、人格、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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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844.2;R395.6;R241
2015-06-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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