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2013年包头轻稀土矿“三废”污染物产排量变化及环境成本核算
包头是我国乃至世界最大的稀土生产基地,但伴随稀土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环境污染问题始终没有得到有效治理和合理补偿.该文基于产排污系数法,核算了2000 ~2013年包头稀土矿“三废”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变化,基于治理成本法,核算了包头稀土开发的环境成本,研究结果旨在为我国稀土资源开发利用和环境保护政策设计提供科学参考.核算结果表明:2000 ~2013年,包头轻稀土矿“三废”污染物产排量呈现先增加后减少的趋势,2007年达到历史最高点,之后随着稀土总量控制政策实施,污染物产排量逐年下降.包头轻稀土矿环境污染主要表现为大气和固体污染,冶炼单位稀土氧化物SO2产生量513.7 ~534.7 kg,HW14危险废物产生量1.328~1.392 t;2000 ~2013年包头轻稀土矿资源开发环境成本从1.22亿元增加到2.02亿元,开发单位稀土氧化物环境成本平均4135元.t-1,其中水污染、大气污染和固体污染治理成本分别占比36%,26%和38%;2013年包头轻稀土矿主要稀土氧化物CeO2和La2O3环境成本占其市场价格的17%~~18%,稀土开发环境代价高,大于行业利润.稀土企业应发展循环经济、清洁生产模式,实现绿色产业转型发展.稀土产业应通过资源税等方式促使环境外部成本内部化,以体现稀土资源成本与环境损失补偿.
包头轻稀土矿、“三废”污染物、治理成本法、环境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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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416.1(世界工业经济)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41371533,41371536;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项目2016M590164
2017-09-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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