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OHIO STATE V. FRANCIS E. GAUL一案检视美国渎职犯罪实体问题
在美国, 并没有单独规定滥用职权罪, 滥用职权 (misfeasance) 与玩忽职守 (nonfeasance) 、违法乱纪 (malfeasance) 是渎职罪的三种主要形式.违背职权是美国渎职犯罪行为的核心要素, 而职权的含义与范围在不同案件中必须进行具体、个别解释, 从而明确渎职犯罪的认定.
美国、渎职犯罪、职务行为
作者主持的司法部2017年度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 课题17SFB3021 研究成果之一
2018-09-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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