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网络平台帮助行为处罚的理论解构——以日本Winny案为视角的分析
网络时代背景下,被告人通过网络平台可能构成帮助犯的案件往往呈现出两个特征,即中立行为性和帮助对象不特定性.不加甄别地适用传统的因果共犯论,可能会阻碍网络技术的发展.如何既合理保护法益,又不致技术萎缩,是新时代刑法需要面对的问题.日本Winny软件案所展示出的法理具有一定的启示意义.摒弃对中立行为理论的依赖,坚持传统共犯论的基础之上,合理地添加限制性要素,能够成为当前问题的解决之策.
帮助犯、因果共犯、中立行为、Winny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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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4.3;G40-58;F061.5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15YJA820015
2018-03-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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