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中心主义背景下出庭公诉的对策研究
庭审的实质化是审判中心主义的核心精髓,证据裁判原则和直接言词原则是保障其运转的两大支柱.一个精髓、两大支柱的落实,是实现审判中心主义诉讼制度改革初衷的关键所在,其必将对诉讼模式产生革命性的影响.庭审的实质化和证据裁判原则,要求发挥庭审在证据裁判和事实认定中的决定性作用,这不仅将导致庭审对抗性增强以及法庭辩论模式的改变,还将推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在实践中的贯彻;直接言词原则的直接效果是彻底改变传统举证质证模式.因此,公诉人出庭公诉所面临的挑战将前所未有,重点是要在非法证据排除、举证质证、法庭辩论三个环节研究和提炼出科学务实的方法与策略,以适应和促进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的改革.
审判中心主义、庭审实质化、证据裁判原则、出庭公诉
本文系2016年度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以审判为中心背景下的刑事诉讼证据审查”阶段性成果之一,课题编号:GJ2016C10.南京市检察院重点课题成果一等奖.
2016-12-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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