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现代医疗过失犯罪中注意义务理论的整体性反思
通过现实案例比较分析,对医疗过失犯罪中医师之医疗行为及其注意义务予以理论分析.医疗组织分工之外的单个医师之注意义务,即单个医师所要履行的注意义务,具体为说明义务、亲自诊查义务、转诊时之注意义务.违反说明义务之行为在刑法意义之构成界定上存在争议.亲自诊查义务在现实状态中实存操作上的困难性.在医疗过失认定中,转诊义务与转诊时之注意义务两者存在内涵差别.医疗组织分工中的医师注意义务不再是涉及单个医师之注意义务,而是指在医疗组织分工过程中的医疗行为之注意义务,譬如监督义务、服从指示义务以及组织协调义务.
医疗行为、注意义务、说明义务、监督义务
B82;R197.324;D922.284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
2016-07-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37-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