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撤回起诉的实践难题与理论破解
对A市十年撤回起诉运行现状进行实证调研发现,司法解释对撤回事由的规定较为粗糙,二审发回重审期间撤回案件数所占比例较大,存在法院审查形式化和未充分保障被告人、被害人权益的现象,撤回后对案件的处理有不当之处.为规范撤回起诉,需明确撤回起诉的诉讼阶段不包含发回重审、撤回起诉具有终结诉讼的效力,法检两家应共同出台撤回起诉的标准,加强检察机关内部监督,进一步完善撤回起诉的事由和当事人诉讼权利保障机制.
撤回起诉、实证研究、撤诉率、权利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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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理论研究课题《检察机关撤回起诉制度研究》编号为CQJCY2013B17最终研究成果.
2015-02-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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