瑕疵产品生产、销售过程中不法集体决策问题的归因和归责——以德国“皮革喷雾剂案”为例
“皮革喷雾剂案”是德国刑法上处理不法集体决策问题的重要转折点.传统理论在区分被告人行为基础上分别予以归责的方法,在联邦最高法院那里转变为双层次的“结合公司的考察方式”,因为与个人决策不同,不法集体决策的归因和归责与组织体的内部分工密切联系在一起.“皮革喷雾剂案”在因果关系和客观归责等方面提出了诸多重要问题,探讨该案对我国追究食品、药品安全等犯罪中不法集体决策的刑事责任也有重要的实践意义.
不法集体决策、因果关系、客观归责、皮革喷雾剂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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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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