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9017.2013.06.006
论刑法教义学视野下的“帮助自杀行为”——以我国“孝子弑母案”为例
本文由“孝子弑母”被法院以故意杀人罪科处刑罚为切入点,从刑法教义学的角度分析了帮助自杀行为不同于共同犯罪中的帮助行为,也不具有间接正犯的性质.根据实行行为的定型性理论,厘清了“复杂的帮助自杀行为”和“单纯的帮助自杀行为”两种样态,认为只有“单纯的帮助自杀行为”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帮助自杀行为.基于对罪刑法定的基本原则、刑法谦抑性和情理法相结合的综合分析,帮助自杀行为不具有刑事可罚性,在我国不应作为犯罪来科处刑罚.
帮助自杀、故意杀人、共同正犯、刑事可罚性
D9 ;D92
2013-10-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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