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9017.2013.04.011
论我国新刑事诉讼法下的公诉方式变革
我国新刑事诉讼法对公诉方式的修改意义重大,但却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刑事公诉方式与庭前程序及审判程序密不可分,其深层价值和潜在功能不容忽视.公诉方式作为审判模式的航标,与审判模式相生相克,引领着审判模式变革的进路与方向.我国刑事公诉方式经历了从“全案移送、实质审查”到“部分移送、形式审查”再到“全案移送、形式审查”的历史变革.审视刑事公诉方式的价值和功能,探究修法的理由,需细致分析公诉方式对审判模式变革带来的深远影响.
公诉方式、全案移送、形式审查、审判模式
D92;DF7
教育部人文社科规划项目:"司法独立与民主可问责性研究"12YJA820020
2013-06-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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