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9017.2012.10.014
审查逮捕听取律师意见工作实证分析——以A市检察机关为考察样本
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审查逮捕阶段讯问犯罪嫌疑人的规定》确立了审查逮捕听取律师意见制度,2012年3月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对该制度予以了确认.通过实证分析,当前听取律师意见工作存在比率过低、律师意见发挥作用不够充分、工作制度不够健全等问题,建议健全刑事侦查阶段的律师援助制度、强化保障律师执业刑事辩护的工作力度、从听取程序、核实证据、反馈意见等方面着力完善听取制度.
审查逮捕、听取律师意见、程序
D92;DF7
2013-01-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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