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9017.2012.06.005
论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刑法适用理念
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作为一种备受社会关注的民生犯罪,在司法认定上应当坚持三个理念.一是要坚持风险刑法理念,从关注实害向关注危险转化,在具体认定时要注意对行为人主观明知以及风险预见性的审查.二是要坚持行政刑法理念,注重行政程序和刑事程序的衔接,正确理解补充规范对于危害食品安全犯罪认定的意义.三是要坚持有限刑法理念,合理发挥刑法制裁效果,在罪与非罪的区分上注意形式判断先于实质判断,在此罪与彼罪区分上注意客观判断先于主观判断.
危害食品安全犯罪、风险刑法、行政刑法、有限刑法
D92;DF6
2012-09-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34-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