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刑、假释开庭审理形式化之检讨
减刑、假释开庭审理是当前的一项重要司法改革实践.由于对这一特殊的审判活动理论上仍缺乏深入的探讨,存在诸多困惑的问题,加上现实条件的制约及缺乏程序规定的约束,开庭普遍存在社会公开不足、缺少抗辩的展开,庭审囿于考核成绩、有“诉”无“讼”,内外监督制约有限,形式化问题比较严重.为此,要建设专门的法庭场所以保证审判公开,并调整审判构造、引入辩护代理制度、完善不服裁判的救济程序,特别是检察机关要积极主动参与开庭并强化刑罚执行的诉讼监督,才能纠正开庭形式化的弊端,真正做到减刑假释公开透明、兼听各方、监督制约,保障司法公正.
减刑假释、开庭审理、形式化
D92;D91
2012-06-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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