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事后抢劫罪未遂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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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事后抢劫罪未遂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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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刑法规定事后抢劫罪的目的以及罪刑相适应的要求,应当承认事后抢劫存在未遂形态;在未遂的区分标准上,应当借鉴日本的理论并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在解释论中予以完善,并以行为人盗窃、诈骗、抢夺行为未遂并且也没有造成他人轻伤以上后果的,作为认定本罪的未遂形态的具体标准.

事后抢劫罪、未遂、着手

D92;G4

2012-06-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2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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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刑事法杂志

1007-9017

11-3891/D

2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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