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职务犯罪批捕权上提一级改革的思考
上提一级改革强化了对检察机关的监督力度,增强了其权力行使的公信力.但由于改革中公权力行使中"程序正当性"的理念的缺失,以致对相对人的权利保障及程序参与权等问题关注不足,有改革方向迷失之惑.本项改革的完善应当循依制度经济学的理论,重新夯实改革的应然法理.在此基础上,采取渐进式改革措施,即:立足当下,在侦查体制根本转变之前,应保证上提一级的程序正当,改善侦查质量,规范口供取证.着眼未来的审查逮捕改革,应当遵照现代法治理念的公理性和普适性原则,在施行侦查与保障人权之间实现动态平衡,限制侦查权力,保障犯罪嫌疑人权利,并进行相关制度的协同改革.
上提一级、职务犯罪批捕权、司法体制改革
D63;DF7
浙江省政法委、浙江省法学会课题:"职务犯罪批捕权上提一级改革:问题与对策"浙法学[2010]19号
2012-02-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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