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驾驶罪探析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危险驾驶罪探析

引用
在危险驾驶罪的成立条件方面,行为人在主观上只要能够认识到自己是在"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或"醉酒驾驶机动车"而仍然为之,就已经满足了本罪主观故意的成立条件.在判断"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是否构成危险驾驶罪时,仍然应受到<刑法>第13条"但书"的制约.在对"情节恶劣"和"醉酒"的判断上应注意主、客观标准的协调与统一.

危险驾驶罪、成立条件、成立标准、抽象危险犯

D92;DF6

2012-02-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49-56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中国刑事法杂志

1007-9017

11-3891/D

2011,(7)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