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所检察权优化配置的路径选择
监所检察权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刑罚权实现的必要路径.近年来频繁发生的被监管人员非正常死亡事件,以及刑罚执行、变更中存在的种种不当行为,反映出监所检察权在配置和运行中存在诸多问题,监所检察权亟待强化.对监所检察权法律定位理解上的偏差是导致监所检察职能相对弱化的原因,尽管监所检察表现出若干行政行为的属性,但监所检察权的本质只能是诉讼监督权,而非行政检察权.科学、合理的监所检察权配置是监所检察权有效行使的基础和保障,受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实践中监所检察权在权力配置上不甚完善,存在诸多不科学、不合理之处,制约着监所检察权的正常行使,影响了监所检察权运行的效果.针对监所检察配置和运行中存在的诸多问题,有必要探究监所检察权优化配置的合理路径,尽快改变当前监所检察权被弱化、虚置的现状.
监所检察、法律监督、诉讼监督、检察权
D92;DF8
笔者主持的2010年度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重点课题《检察权配置问题研究》GJ2010B05;2010年河南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检察权基础理论研究》102400420012;郑州大学”211工程”三期建设子项目招标课题《检察权及其配置问题研究》项目LC--B020的阶段性成果之
2012-02-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107-113